宗旨: 团结会员企业,凝聚力量、宏扬水景喷泉优势,取长补短,促进行业技术发展、维护会员企业合法权益、提升对外竞争力度、促进共同发展。 目标: 在水景、喷泉行业中宣传、贯彻国家现行和最新的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行业规范和行业标准,为尽快行业的技术进步、加强国内外的技术交流、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、提高会员企业的经济效益、促进会员企业共同发展而服务。主要内容有: 1、团结会员企业,按照平等、互利、谦让原则,协调有关矛盾,促使会员企业取长补短、优势共享、积聚力量; 2、制订行业规范与行业标准,促进有序发展,营造公平、公正的竞争机制; 3、规范行业行为,制止不正当竞争,协调会员企业竞标矛盾; 4、协助企业应对在竞标中发生的技术问题,协调有关竞争矛盾; 5、协助会员企业攻克在水景喷泉工程设计、产品制作中遇到的有关技术问题,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; 6、有计划地召集会员企业交流当前产品信息、工程技术和操作经验,以利共同发展。 规范: 企业入会需交纳适当的入会费,每年度要交纳适当的年度会费。会员企业必须遵守协会章程,必须遵章守纪,支持协会工作、维护协会的名誉,不做有损协会声誉的事。会员企业在适当的时候经企业申请、协会专业评审组审核,选评专家组专家和评定企业等级资质,并颁发证书。 欢迎从事本专业的各企业参加协会。 协会常年法律顾问:北京市铭泰律师事务所 徐新明 律师为本协常年法律顾问,全权依法处理日常法律事务,解答法律咨询,依法提供建议及律师意见书。 www.ciplawyer.com |